国际交流

关于遴选我校学生赴伦敦大学学院交流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

为满足我校学生赴优质海外院校交流学习的需求,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动跨文化学习交流,现拟从我校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赴伦敦大学学院进行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愿赴对方院校交流学习的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关信息如下:

一、学校简介

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简称UCL,建校于1826年,位于英国伦敦,它是伦敦大学联盟(University of London,简称UoL)的创校学院,与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并称"G5超级精英大学"。伦敦大学学院拥有国家医学研究中心(NIMR)、太空探索实验室(MSSL)、盖茨比计算神经科学中心(GCNU)和英国国家计算金融中心等领先科研机构,该校在2025年QS排名中位列第9。

二、基本信息

1、交流时间

春季学期:2025年1月-6月

2、招生对象: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3、项目内容(部分参考)

最多选择两个系,一个本专业,一个其他专业,本专业至少保持50%课程。所有涉及到法学,英语语言及文学,艺术,建筑的课程只对被录取到该学科的学生开放,大部分计算机课程只对被录取到该学科的学生开放。其余的课程可以对无专业背景的学生开放,如:人类学,生物化学工程,生物医学,化学工程,化学,土木、环境和地理工程,经济学,教育学,电子电气工程,全球健康,历史,管理,数学,机械工程,规划,科学与技术研究等。

备注:部分学科如数学、统计、物理、电气工程、社会科学等只能申请春季学期或学年交流。建筑专业只能申请学年交流。

4、项目费用

15235-23540(英镑),(包含申请服务费、课程学分费(60个英国学分),以实际账单为准,多退少补。不含签证费、机票,境外人身意外保险费及境外接送机票需自行购买。)

5、我校奖学金:符合要求的本科生可申请我校本科生出国交流专项奖学金, 奖学金的申请请关注后续各学院发放的通知;

三、选拔要求

1、语言要求

(1)理工科类(Standard):TOEFL 92(阅读/写作24分,听力/口语20分);IELTS 6.5(6.0); PTE (Academic) 62 (单项不低于59)

(2)社会科学(Good):TOEFL 100(阅读/写作24分,听力/口语20分); IELTS 7.0(6.5); PTE (Academic) 69 (单项不低于62)

(3)人文学科(Advanced):TOEFL 109(阅读/写作24分,听力/口语20分); IELTS 7.5(6.5); PTE (Academic) 75 (单项不低于62)

2、学术要求

在进入UCL交流学习之前,需要完成两年的大学学习,且GPA在3.3以上,部分专业要求GPA 3.6+。

四、申请流程:

1. 学校初选:

学生于2024年9月22日11:00前登录湖南大学外事管理系统,填写在线申请、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 自入学以来的中、英文学习成绩单(GPA 3.3+,并加盖公章);

(2) 英语考试证书复印件;

(3) 中英文在读证明(加盖公章)。

2. 在线完成校内审批手续(辅导员/导师审核、所在院系审核、国合处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

五、录取

伦敦大学学院将于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的6周内公布录取结果。

六、申请材料提交地点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车老师

办公电话:0731 - 8882 2721

出国交流项目咨询QQ群:46152944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微信公众号:HNU-GLOBAL

办公地址:湖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南校区第二办公楼224(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11:30;下午2:30 – 5:30)

七、注意事项

1. 由于咨询量较大,为了不耽误回复提问,学生可加入出国交流项目咨询QQ群 461529440在线提问(申请入群时请备注学院+年级+姓名);

2. 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登录对方学校主页查看具体院系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尽可能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

3. 请合理规划大学生涯与学习计划,确认赴外交换学分转换的可能性以及回校之后课程的衔接性,以避免因赴外交换而影响课业甚至毕业;

4. 建议获得我校正式推荐的同学视情况尽快办理个人护照,以免耽误对外材料申报。为确保交流办理过程顺畅,建议在报名参加项目之前办理护照和考取相应语言能力证书等事宜;

5. 获得本校推荐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的申请对方大学的材料(注:对方大学都有接收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务必遵照时间规定)。候选人员须将所有材料备齐原件一套,复印版或扫描版一份),具体材料请以国外高校的网站信息为准;

6. 学生获得学校推荐后,不得任意放弃交换资格。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在本校寄出申请材料或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后,因为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交流项目的学生,需征得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同意,并出具书面说明;

7. 请在获得对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办理境外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

8. 交流生返校后,务必在一个月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交流科提交《交流总结》(中文)。回顾交换生活,详细描述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和管理等情况。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宋体小四,单倍行距,附至少2张彩色照片。图片格式:jpg格式,图片最低分辨率:450dpi,图片大小:最好为横长型。提交报告后方可领取交换成绩单等证明材料。(请按照“学号+姓名+交流项目+交流时间”的格式命名邮件和附件,例:《121076433张三伦敦大学学院2025年春季》。)提交邮箱:chejianing@hnu.edu.cn;

9. 学生的管理参照“湖南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管理细则”执行。

风险提示:本项目由第三方机构执行,申请前,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详细了解项目内容及费用等细节,行前务必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关系。参加项目前,请征得家长同意,并通过学校外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信息,按要求完成校内审批或备案手续;购买在外期间保险。在外期间,注意安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项目执行方无权对某一项目能否获得湖南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或资助作任何承诺。该奖学金将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评定。

特此通知。

附件:

1.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学生版)

2.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指南(审核版)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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